伊莉討論區

標題: 大家覺得交通罰則是不是應該一視同仁!(要仔細看內文跟其他層主的回文喔) [打印本頁]

作者: 山新迷    時間: 2021-5-8 12:52 PM     標題: 大家覺得交通罰則是不是應該一視同仁!(要仔細看內文跟其他層主的回文喔)

本帖最後由 山新迷 於 2021-5-18 06:41 PM 編輯


昨天我看到網友在個人臉書分享一篇文章

看完之後覺得很有道理
所以貼上伊利



內文如下

近日知名媒體人黃暐瀚母親不幸遭遇車禍身亡,駕駛人疑似酒後駕車,立刻又掀起輿論撻伐,對於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的案件仍時有所聞,台灣民眾乃至於政治人物,又再度討論「加重酒駕刑責」的議題,甚至可說是達到盲目的地步,為了討論台灣針對酒後駕車,乃至於各式交通危害的刑罰,我們先來看一下其他國家有沒有範例可循。

首先我們來看美國,在美國駕車違規肇事致人於死,是可以被控「謀殺」的,美國謀殺有分等級,只要法官認為你的行為屬於有意識造成他人死亡,都有可能成立謀殺罪,酒後駕車當然也不例外,這就是台灣鄉民最愛的「酒後駕車就是殺人犯」,但是不要忘了,在美國不僅僅是酒後駕車可能成立謀殺,其他各種態樣的違規也可能成立,包括超速、逆向、闖紅燈等等,只要被認為你的違規重大,而且不違反你的意識時,「殺人」這個罪名,就可能套在你頭上。

日本的做法則是立一個交通特別刑法,「自動車の運転により人を死傷させる行為等の処罰に関する法律」,「關於駕駛汽車致人死傷等行為處罰法」,名字很長,不過大家只要知道這部法律,對於酒駕致人受傷,可以處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則是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簡單的說,只要酒駕肇事致人於死,你就是關一年跑不掉,而且沒有上限,夠可怕了吧!這就是台灣鄉民最愛的「酒駕給他關到死」,但是在這部法律中,還規定了其他各種重大違規,包括闖紅燈、嚴重超速、重大違規停車等致人於死時,也是比照辦理。

大家發現台灣跟其他國家的差異了嗎?台灣人只認為酒駕撞人很該死,卻避談其他的行為導致的車禍該不該死。喝了酒之後不小心撞死人,跟故意闖紅燈撞死人,就結果論來說,兩者造成的傷害是一樣的,就道德面來說,故意闖紅燈更應該被譴責,但是在台灣,這兩者的評價卻完全不同,台灣每隔兩三年就修一次法,酒後駕車的刑罰越來越重,但是這真的能達到遏止車禍肇事致死嗎?

有一個並不有趣的有趣數字,108年全年酒駕致死的人數為294人,109年增加為295人,但這兩年都已經是台灣史上酒駕致死最低紀錄,從105年到109年這五年,每年的酒駕致死人數都在下降,相反的,105年到109年之間,全國車禍死亡人數每年都在攀升,109年全國車禍死亡人數更是突破3000人,換句話說,大家都在譴責的酒後駕車年年減少,而其他違規致死卻不停增加,當大家只把焦點放在酒駕上的時候,往往就忽略了其他更嚴重的肇事原因。

說穿了,這是整個社會的集體逃避責任,酒駕很可惡沒錯,但其他的違規也很可惡,只是因為其他違規很多人平常都在犯,所以不希望法律會追溯到自己,當你覺得「紅線停一下會怎樣?」、「紅燈右轉一下又不會死人」的時候,酒駕的人覺得自己「沒那麼衰會撞到人」,又有什麼不對呢?你跟酒駕的人並沒有兩樣。

我們不是反對立法將酒駕的刑責提高,一來刑罰有其極限,死刑的存在並不能阻止殺人案的發生,酒駕的刑罰到了某種程度,嚇阻能力也會到頂點,二來台灣的交通法規也因此受到扭曲失衡,車禍死亡率越來越高的同時,我們卻忽略了更多的肇事者與被害者,防止酒駕的面向很多,但如果永遠只思考不停的「加重其刑」,沒有思考如何去遏止或追究其他的肇事責任,那台灣的交通問題將永遠不會得到解決。

大家覺得呢






作者: lilacoste    時間: 2021-5-8 01:23 PM

一定要一視同仁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這不是法治國家的名言嗎
作者: dvd73811    時間: 2021-5-8 04:04 PM

當然要一視同仁阿而且沒有自律能力的還是重罰比較好
作者: genweilin    時間: 2021-5-8 04:35 PM

本帖最後由 genweilin 於 2021-5-8 04:55 PM 編輯

在這個人認知~
1.蓄意比無意更嚴重.
這個我認為酒駕其實也是"蓄意".在現在台灣社會.我想小至國小生,大到快人生登出的人.基本上都知道酒駕不能開車.所以當你喝酒又開車,基本上就是故意的了.已經輕鬆看待其他人的生命.這跟故意闖紅燈一樣嚴重.
至於各種犯罪求刑量度合不合乎公平正義?這個慢慢去改善吧~但跟酒駕的求刑沒有直接關係.不能因為說我認為故意闖紅燈跟酒駕一樣嚴重,就把酒駕罪刑降低跟故意闖紅燈一樣嚴重.
2.酒駕重罰有沒有用?看你怎麼罰~
今天如果可以斷手斷腳,那我敢跟你說至少酒駕會少掉九成九~
要先了解犯罪人心態,大家都是反正又不會抓到我,被抓到頂多罰錢吊扣駕照.還可以忍受.
如果今天酒駕可以抓進去關~不多,強制關個一年就好.對一般人來說,工作不見,沒有收入一年.那個是完全不能忍受.相信我,酒駕也會少掉九成以上.
3.最後討論,刑罰的輕重對遏止犯罪有沒有用?我認為當然有用~
我們講殺人,強盜,強制性交.如果都只罰一百塊錢.社會會變怎麼樣?

死刑不能阻止殺人案發生,所以殺人不需要判死刑?這種邏輯錯得離譜!
最後一點他講對了,要去探討犯罪為何發生~但對酒駕來說,基本上95%以上都是犯罪人明知故犯.
你用其他方式,譬如連坐法,車輛科技防酒駕(有酒精濃度禁止發動).其實也是在用其他方式讓這個"故意"要酒駕的人無法達到目的.
但其酒駕犯罪發生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犯罪人心存僥倖.你用其他方法防範,我想應該還是會被by pass掉.但有效的罰則,則是會直接讓犯罪人知道這樣做會有怎樣的結果,會從根本去動搖犯罪人的犯意.
以上是我的法家理論







作者: browncoffee    時間: 2021-5-8 06:15 PM

對於酒駕致死人數...我是不認為有參考價值...那是一個或然率...而不是必然率...
比較能參考的氏發生率...如果有統計數字顯示在相同的臨檢規模下...酒駕的數字能降低就表示整個社會氣氛...及法條嚇阻有相對的反應...
我認同貼文的網友觀點....若有討論修法的可能...應該擴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免得一事發生就談一事...永遠要先亡羊...才來補牢...
作者: q0952110155    時間: 2021-5-8 07:06 PM

台灣的簡直是酒駕的樂園~髓便罰罰繼續酒駕
作者: esonic    時間: 2021-5-8 07:51 PM

小弟本來就認為,當車子拿去撞人甚至撞死人時,車子就不只是車子而是殺人兇器了,就像菜刀拿來切菜、切肉那都ok,拿來砍人就叫作殺人兇器,一樣的意思,所以開車者是應該要有這樣的心理建設。
那第一段說到"盲目",當然小弟沒去看他們討論串是怎樣討論的,但說實在也比較無情,我們不會酒駕的人,還是非常遵守交通規則的人,不論它刑罰多重,罰不到我們。
二三四段,的確不管是闖紅燈致死還是酒駕致死(當然不少是因為酒駕而闖紅燈才撞死人),同意應該刑罰上要相同至少相近;但文中說"避談其它行為"的話,畢竟這次的事件是酒駕,所以大家主要談論它;而刑罰重有沒有用,從歷史數據來看是有在往下降,但問題是"還是有",所以個人認為光靠刑責可能只有一些些用但是不夠。
至於第五段談到數據,小弟不知道裡面說的"車禍"的數據,是指全部的還是什麼哪些項目,例如說直接抓取因為闖紅燈造成的車禍、死傷來比,如果說今天受害者很衰,遇到動物跑出來,那個數據就不能拿來看了,還有一點是道路或是號誌設計不良,這也不能歸責於用路人;另外也要考量有上路的車輛的數據,也就是用百分比而不是單看"數字",會比較客觀、清楚,就像我們連假常會看到說總共多少車輛次使用高速公路,那再去取它這個連假發生了幾件事故,算出百分比才能真正看出來。
第六段,酒駕就是交通違規其中的一項,那不管哪項違規造成死傷都很糟糕,那還要再依當時情況來加減;今天發生的新聞是酒駕,所以大家特別注重酒駕;那如果哪天發生的是名人被闖紅燈的撞死,那大家討論、檢討闖紅燈;小弟是覺得立委諸公可以除了加重酒駕以外也同時拉進其它重大違規,師法國外比較先進的做法。
最後一段的結論小弟很讚同。
是說以前個人經驗,上班尖鋒時間,小弟騎摩托車跟一堆摩托車在停等格等紅燈,結果橫向的綠燈才轉黃燈,一台停等紅燈的摩托車就衝了出去,其它所有摩托車也跟著衝出去,就小弟剎車按著死盯著我們這方向的紅燈等它轉綠燈,當時還被後面的汽車叭了一下,我示意他看好我們自己的紅綠燈。
作者: 懶人天    時間: 2021-5-8 08:06 PM

本帖最後由 懶人天 於 2021-5-8 08:08 PM 編輯
genweilin 發表於 2021-5-8 04:35 PM
在這個人認知~
1.蓄意比無意更嚴重.
這個我認為酒駕其實也是"蓄意".在現在台灣社會.我想小至國小生,大到快 ...

多年好友都能因為喝酒後起口角一言不合殺死對方

因為喝醉的人是沒有理智

一堆人說酒駕死刑對於我來說只是受害者一個公道 ,但是否有用就是個問號

就舉個幾個禮拜前新聞一個木工開剛買百萬酒駕載友人回家自撞

因為沒撞死人結果大家沒有批判木工情形不對,反而焦點變成木工為何不能買好車

就如同我之前在酒駕其他文章提到問題:當你朋友自家聚會喝酒酒駕回去,大家是否敢報警取締他

相信至少7成的人都會支持他酒駕回家,會說你家開個5~10分鐘就到沒事

那請問這些人是否是”共犯”呢?

在台灣就是沒出事大家都會當作沒看到 ,但是出事你就變落水狗講什麼以前很多人都這樣也沒用

最後整個社會就開始說"法"不夠重 ,但自己是加害者又說"法"太重
就像我家之前聯結車停出白線結果造成機車自撞身亡,警察每天口頭取締還被po在鄉鎮粉絲網說太嚴格


作者: gotw99    時間: 2021-5-8 09:46 PM

法律是有錢人的法律,你不知道嗎
作者: moneyleon    時間: 2021-5-8 10:09 PM

就我所知目前多數民眾對於交通違規致人於死者應該都沒有任何同情的聲音吧?反倒是法官在判決時,例如A闖紅燈時被綠燈通行B撞上,此時法官往往還會想辦法給B扣上一個應注意未注意前方狀況的帽子來分攤一點責任,這才是台灣法律最詭異的地方。
作者: tuexdotuexdo    時間: 2021-5-8 10:42 PM

這東西本來就該一視同仁阿
作者: memelan    時間: 2021-5-9 01:18 AM

說再多都是浪費時間應該不可能有甚麼改變的,除非我們是中共俄羅斯等那類有自己系統的,除非我們改走以前中華法系就有可能,我們是走歐美系統就是照他們的規矩,反正有質疑就是法學出來批評民粹違反現代法治精神

而且交通罰則跟刑事罰是不太相同,拿相同結果不同因素來比惡性相同也很奇怪,更別說這篇文章是哪個人去查一下背景就知道了,不以人廢言只是某些人特別愛說怪論給特定族群帶風向,本身的立場決定他要說甚麼話,這種謬論就跟爭論撞死人比撞傷人划算

很多典型謬論就是如此,把別人的問題挑某一個部分限縮條件擴大解釋來回答

酒駕重罰不能降低又如何,那是刑事政策學要討論的,處罰是因為你犯錯不是要讓你改過,要如何降低那是政策問題,至於政策我認為就是無解,因為臺灣社會的素質就在那加上沒有力量去對付既有秩序如販酒或車輛製造商
作者: oleotsao    時間: 2021-5-9 02:35 PM

贊成 某位郭姓前立1委說的 酒駕 抓到 拘留1~3天 比較有嚇阻效用1
作者: sh3nryu    時間: 2021-5-9 06:21 PM

一定要一視同仁的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有黨證的除外~
作者: canary@cindy    時間: 2021-5-9 07:34 PM

這是一個國家進步的必經過程...雖然咱們這個過程特別久...而且還看不到盡頭
不僅是交通罰則...到處都是的違建呢?怎麼不拆?政府沒人力拆可以開罰單限期自拆阿
不拆還可以一個月開一次單,不繳罰單還可以派出執行官怎麼沒有一個官員敢做?
還有到處亂跑的狗...不是要有牽繩.隨地大小便.半夜大小聲叫.....檢舉都不一定有用...
其實.."法"都有了.雖不完美但是也還堪用....但是執法者...不做?不敢做?不能做?
作者: wcp8901    時間: 2021-5-9 07:49 PM

古人有云
治國必須厲法
看看隔壁日本就好
他們的交通罰則超重
種到沒人敢犯規
不要跟我說甚麼飆車族那種少數人
之所以大家可以乖乖聽話
不就是因為厲法嗎
台灣的法律
唉...
作者: a930094    時間: 2021-5-9 10:13 PM

在台灣 可能認為闖紅燈.紅燈右轉等等 駕駛是清醒得 可以判斷這樣會不會出事 至少操控是沒問題的
酒駕不一樣 就算知道是不對的也不一定有能力去操控 這樣樓主能理解嗎?
在台灣好像有一個挺神奇的邏輯 你如果有目標的去做某件事 例如 我要殺陳XX跟王XX 會去追究原因 然後判刑
但是如果是無差別亂砍 就會上新聞 然後直接社死
酒駕就有點是這樣 算是無理智狀態的殺人
作者: pk怪    時間: 2021-5-10 02:27 AM

本帖最後由 pk怪 於 2021-5-10 02:36 AM 編輯

其實重點不在於刑責問題

為什麼會說是政治問題.因為民進黨為了所謂的假人權議題.幾乎把法律都往下修正判定.甚至法律只是法官說什麼就是什麼.連依據都不要了.

這是為什麼現在什麼現在人人都拿法律當武器.因為法律現在幾乎沒標準了.哪天碰個恐龍法官.隨便一個理由就無罪了.

現在最恐怖的是.法律只是為民進黨服務的工具.法官幾乎都綠的.你說法律有什麼用.

現在修法都是看什麼?哪個票多就怎麼修.只要讓我民進黑道黨當選.法律就給你開綠燈.

我們雖然很想說是法治國家.但是現在是政黨自行決定法律.而且法律都幾乎往輕的判.

你看看49人命最多5年.這樣的法律在台灣.人命不值錢阿~

亂世須重典.那麼反過來.輕法就是便亂世阿.因為沒什麼好怕的.利益高風險低阿~

你看撞死人的那個.才酒駕保釋.繼續酒駕在殺人.但是他有在乎麼?你吊銷酒駕駕照又如何.車難道不能開麼?反正沒幾年民進黨的狗屁人權法.就保釋出來.也許還會繼續酒駕殺人.因為法律太輕了.加上法官太噁心了.法律輕判深入人心.

人命.在民進黨裡沒有利益來的重要.
作者: maze833    時間: 2021-5-10 04:32 AM

本來就要一視同仁,要不然其他的就可以公然違法嗎
作者: SUPELCO    時間: 2021-5-10 04:41 AM

交通罰則應該要一視同仁才對,不然會讓人心存狡興,看別人這樣,我也有,這様不天下大亂了
作者: xzx00386    時間: 2021-5-10 09:03 AM

法律的增修一定有相關的程序,不是我們想加重或減輕,罰則一定是為了遏阻,如果沒有效力那是該檢討
作者: ridiculous123    時間: 2021-5-10 11:50 AM

等到自駕車技術成熟,這些問題就能獲得改善了
作者: mirraii    時間: 2021-5-10 01:31 PM

看檢舉達人被攻擊就知道
台灣人死性不改
作者: nenewu    時間: 2021-5-10 01:47 PM

酒駕再犯不是要關嗎?問題不是在於法規嚴不嚴的問題,而是在於判決執行的問題,法官輕判,再多的法條都沒用
作者: qooqq696    時間: 2021-5-10 04:26 PM

台灣的交通違規罰則,真的是太輕了,嚇阻力嚴重不足

抓違規停車也不積極,路邊暫停一下買個飲料便當,已經是默認是正常的行為了吧。
裝個測速照相,結果大家都知道照相機前減速,過了再加速。
還有議員立委的選民服務,是幫民眾撤銷罰單的。
還有酒駕罰了七次沒有再怕,繼續酒駕撞死人的。
還有路上一堆不禮讓救護車的。
民眾檢舉違規,被發現還會被追打......
......
......
......

作者: CBF600S    時間: 2021-5-10 05:29 PM

台灣的罰則真的太輕了,相較周遭的國家,根本不算什麼
作者: kkiitt    時間: 2021-5-11 09:22 AM

台灣已從法治國家轉變為人治國家了,再多說都是屁了
這幾年發生一堆案件就可看出,有黨證顏色對凡事都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凡事雙標硬ㄠ,政客一堆法律人隨意解釋,學學新加坡吧.....小而強悍政經富裕..

作者: altairng    時間: 2021-5-11 02:21 PM

法律簡單來說就是有錢人的玩意,雖然一開始訂制的法律是希望人人平等,可經不住有錢人能夠請一大堆人幫他們研究怎麼鑽漏洞規避懲罰啊,而且政府背后就是一堆黑道和詐騙集團在支持,當然得模糊相關條款,必要時候就可以視情況模糊處理,怎麼可能去搞他們這些金主和下面的一大群馬仔呢?
作者: geqdess01    時間: 2021-5-11 03:54 PM

有時候守規矩的人還會收到處罰,明明受傷的人違反交通規則
作者: west0915    時間: 2021-5-12 12:17 AM

重點使法官大人的認知要一視同仁才是正解啊
作者: nmbb980315    時間: 2021-5-12 11:19 PM

如果這些台灣也能跟上當然是很歡迎
不過台灣法律一直都很奇怪
不應該上路的堆高機還能看到他們在路上出現
路邊一堆違停警察也都不會管
管違停的事情還會覺得警察跟檢舉人是在找碴
作者: xyzjw    時間: 2021-5-13 02:20 PM

真心覺得台灣的交通法規除了酒駕以外,應該要再做出加重的調整。

而且,不要每次都有名人或其家人出事才在那邊一直報,很煩耶,是多偉大。

要修就趕快修,每次都像在演戲一樣。
作者: yu370618    時間: 2021-5-14 07:56 PM

個人覺得酒駕真的要修法罰重一點我覺得很多人都不怕
作者: r123379263    時間: 2021-5-14 10:28 PM

在鬼島你講法律?
鬼島的法律事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吧?
更何況~拿出一張魔法小卡"思覺失調證明書"
完全免死金牌啊
大家看看新聞報導~
贊成恐龍判決的有幾個案例?
不贊成恐龍判決的有幾個案例?
應該都不贊成的居多吧?
作者: 一夜香一    時間: 2021-5-14 11:15 PM

都當名嘴了
趕快說動立委修法啊
作者: A127cc123    時間: 2021-5-15 12:37 AM

累罰制度才比較適合
一個人多次犯罪(單一或是累計) 加重或累加
犯罪風氣高漲(組織犯罪/酒駕/霸凌) 直接累加該處罰條款
累加定義超過年/罰金 不適用不沿用低罰則條款 (如類似罰則有罰1000 累加後基準為5000 5000以下罰則一律不採用)
罰則累加後降低標準 個人為多久未犯 社會風氣問題則不建議做降低條款
**************************************************
抱怨文
人啊 就是容易遺忘跟犯賤 罰則是用來遏止犯罪蔓延 不要鬼扯什麼重罰無助於社會風氣 罰個10年再來談論是否社會風氣減緩 人權人權對犯人講人權 被害者的人權哪去了 原來是窮人/死人沒有人權
*****************************************************

作者: azsquare    時間: 2021-5-15 12:39 AM

本帖最後由 azsquare 於 2021-5-15 12:57 AM 編輯

不是交通罰則該一視同仁而是法律本該一視同仁 現在法律有著太多奇奇怪怪的地方 例如:貪汙15億 XX萬交保 貪汙1億 也TMD的XX萬交保

就像殘值低的撞超跑一樣"超跑明顯違規" 法律也判殘值低的勝訴 結果有趣的來了由於比例原則要賠超跑X成反而勝訴賠更多 要嘛就是什麼道德賠賞也是

勞工也是一樣的道理 勞工遭到企業壓榨.超時.扣薪.不平等的對待 勞工提告法律對企業開罰 罰款政府收走了 然後勞工呢? 依然什麼都沒有還得擔負提告後是否會遭受其他企業鄙視或同事的鄙視 這就像你被三寶撞 結果法律要判你勝訴但是你應得的賠款卻被政府收走了然後政府收到錢後拍拍屁股就走了 你一毛都拿不到如果你沒有保險那你復健(失業)期間還得吃自己是一樣的意思更別說以後會不會造成找工作的困擾

所以追根究柢是我們臺灣法律本身已經出問題要嘛立法的有問題要嘛就是法官有問題有的檢座也有問題 臺灣法律不改以後要面對的就不是該不該一視同仁的問題而是重罪輕罰 輕罪重罰 無罪的也要擔負賠賞 人民永遠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以什麼做基準而去判賠或是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政府把人民當提款機 法律則是提款卡臺灣很多交通規則設立的目的不是為了用路人的安全"而是為了能不能從用路人中詐到錢" 我們臺灣人真的該要檢討了(特別是有出來投票的不管投給誰都一樣) 每次選出來(投)的都是一堆阿撒布魯的害蟲 我就是不懂我們天天在喊物價狂飆 房價像天價買不起 薪水越來越薄 交通亂象 工作被壓榨 法律不公 但是我們卻一直縱容或一直在選這種垃圾渣來壓榨我們臺灣人民... 請問這到底是什麼邏輯? 如果出來投票給這種渣的不是既得利益者或X能 那我真心不懂"到底是為什麼要選(投)這種渣來毒害我們臺灣人XX年跟後代子子孫孫"導致臺灣一年不如一年?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1-5-15 09:16 AM

酒駕應該直接吊銷駕照,不管有沒有發生事故
作者: dennis1330    時間: 2021-5-15 09:45 AM

關到死就好
真的不用客氣阿
他都選擇上路殺人了
頂多運氣好沒被抓到而已
其實直接槍斃比較快拉
這種就算賠錢他都可能下一次

作者: swmp    時間: 2021-5-15 01:47 PM

你是不是把「酒駕」的刑責和「酒駕肇事」的刑責混再一起了?
所以「酒駕肇事」有比「闖紅燈肇事」的刑責重嗎?
作者: kenyu9    時間: 2021-5-15 03:45 PM

酒駕的人真是該死
不可原諒
作者: genweilin    時間: 2021-5-15 07:00 PM

本帖最後由 genweilin 於 2021-5-15 07:04 PM 編輯
懶人天 發表於 2021-5-8 08:06 PM
多年好友都能因為喝酒後起口角一言不合殺死對方

因為喝醉的人是沒有理智

多年好友都能因為喝酒後起口角一言不合殺死對方
因為喝醉的人是沒有理智

A:你完全搞錯前後次序囉~今天你開車出去跟朋友聚會,你就要自覺不能喝酒.你喝酒了就代表你會酒駕,或請人代駕.所以在你開車去吃飯,且在要喝第一口酒時,你就不能喝這第一口酒.這時侯你有判斷能力吧?

一堆人說酒駕死刑對於我來說只是受害者一個公道 ,但是否有用就是個問號
就舉個幾個禮拜前新聞一個木工開剛買百萬酒駕載友人回家自撞
因為沒撞死人結果大家沒有批判木工情形不對,反而焦點變成木工為何不能買好車

A:有沒有用,我上面那篇已經討論過了.焦點不代表它是對的,沒批判不代表它是對的,你自己可以判斷吧?網路輿論可以做為判刑的標準,這太可笑了.....TMD你酒駕撞人就是錯的,這還有什麼好講的!
你先回答我~如果可以關個一年,你會不會有所警惕?其他人會不會有所警惕?至少對我就起到很大警惕~乾,有些人好不容易到好公司上班,結果被fire又背上案底.有幾個人敢這樣幹?


就如同我之前在酒駕其他文章提到問題:當你朋友自家聚會喝酒酒駕回去,大家是否敢報警取締他
相信至少7成的人都會支持他酒駕回家,會說你家開個5~10分鐘就到沒事
那請問這些人是否是”共犯”呢?

A:意義上來說~是!但以目前法律來說,很難判定你是共犯,有沒有錄影錄音?光要拿到這證據就很難.
就算有證據,有些人說,我又不認識他.我去阻止他,他揍我怎麼辦?你也說了,喝醉的人是沒有理智阿~
按此邏輯~就跟有人在捷運拿刀殺人,你看到,要阻止嗎?你不阻止是不是也是共犯?
要是我,我會勸他不要酒駕.這本來就是錯的.但他硬要開,那是他個人行為.


在台灣就是沒出事大家都會當作沒看到 ,但是出事你就變落水狗講什麼以前很多人都這樣也沒用
最後整個社會就開始說"法"不夠重 ,但自己是加害者又說"法"太重
就像我家之前聯結車停出白線結果造成機車自撞身亡,警察每天口頭取締還被po在鄉鎮粉絲網說太嚴格

A:至於什麼出事前後態度,那跟罰則輕重無關,那是個人對事情的態度~
警察沒有做錯,應該說至少台灣警察還會出來晃一下~你本來就不能犯法.你犯法還要怪人家沒阻止你嗎?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s://01.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